商标第 15 类
第 15 类乐器。【注释】本类尤其包括:——机械钢琴及其附件;——八音盒;——电动和电子乐器。本类尤其不包括:——录音、播音、扩音和放音装置(第九类)。1501 乐器1502 乐器辅助用品及配...
商标第 14 类
第 14 类贵重金属及其合金;珠宝首饰,宝石;钟表和计时仪器。【注释】第十四类主要包括贵重金属,贵重金属制品或镀贵重金属制品,并通常包括珠宝首饰和钟表。本类尤其包括:——首饰(即仿真首饰...
商标第 13 类
第 13 类火器;军火及弹药;爆炸物;烟火。【注释】第十三类主要包括火器和花炮产品。本类尤其不包括:——火柴(第三十四类)。1301 火器,军火及子弹1302 爆炸物1303 烟火,爆竹1304 个...
商标第 12 类
第十二类运载工具;陆、空、海用运载装置。【注释】本类尤其包括:——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引擎;——陆地车辆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;——气垫船。本类尤其不包括:——某些非运输用途的特种车辆(查阅...
商标第 11 类
第 11 类照明、加热、蒸汽发生、烹饪、冷藏、干燥、通风、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。【注释】本类尤其包括:——空气调节装置;——电或非电的暖床器,暖水袋,长柄暖床炉;——非医用电热垫和电热毯:...
商标第 10 类
第 10 类外科、医疗、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;假肢,假眼和假牙;整形用品;缝合用材料。【注释】第十类主要包括医疗仪器、器械及用品。本类尤其包括:——医用特种家具;——橡胶卫生用品(查阅...
商标第 9 类
第九类科学、航海、测量、摄影、电影、光学、衡具、量具、信号、检验(监督)、救护(营救)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;处理、开关、转换、积累、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;录制、传送、重放声音或影像...
商标第 8 类
第 8 类手工具和器具(手动的);刀、叉和勺餐具;随身武器;剃刀。【注释】第八类主要包括各种行业的作为工具使用的手动器具。本类尤其包括:——贵重金属制刀、叉和勺餐具;——电动剃刀和修剪...
商标第 7 类
带★为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以外可接受的商品服务项目第七类机器,机床,电动工具”,“非手动农业器具”改为“除手动手工具以外的农业器具;马达和引擎(陆地车辆用的除外);机器联结器和传...
商标第 6 类
第 6 类普通金属及其合金;金属建筑材料;可移动金属建筑物;铁轨用金属材料;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;五金具,金属小五金具;金属管;保险箱;矿石。【注释】第六类主要包括未加工的和半加工的...